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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勇:探索推广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路径

2024年04月02日  点击:[]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作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两山”理念是我们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根本遵循与行动指南。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积极探索推广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路径,选择具备条件的地区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探索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统筹推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同步提升发展“含绿量”和生态“含金量”,让绿色成为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

发挥比较优势,打造特色产业

打通“两山”转化路径,产业发展是关键。如果失去特色产业支撑,金山银山不可能得到,绿水青山也不可能长存。必须走宜水则水、宜山则山,宜粮则粮、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的产业发展之路。一是要培育特色优质产业。要全方位实现由生态资源向生态优势、由粗放集聚向生态集聚、由全域空间向生态空间的转变,将生态资源优势变成产品优势、经济优势和竞争优势。要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业,深入挖掘本地丰富的自然生态和人文历史资源,发展全域旅游,推动旅游业由观光为主向观光、休闲、度假、体验并重转变,实现旅游业提档升级,真正成为拉动区域经济增长的新引擎。要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和林下产业,充分利用本地区的生态资源禀赋,走农业绿色化、林业产业化、农林产品高端化和农林产品经营品牌化的路子,将生态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经济优势和品牌优势,实现生态与产业相得益彰。二是要延长绿色产业链条。要推动农林产品加工业提质增效,推动农林业生产向优势产区集中,构建优势产业区域布局和专业化生产格局;要大力推进农林产品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持续提升绿色产品的技术含量,走好品牌战略之路,大力扶持绿色产业品牌,培育绿色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要按照扶优、扶大、扶强的原则,引导和支持区域内农林业、旅游业龙头企业加快资源整合、资产组合,通过兼并、重组、收购、控股等方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提高产业集中度,培育和壮大绿色产业龙头企业。三是要推动产业融合发展。并非所有地区都拥有绿水青山这方面的优质生态资源,但是各地都要走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有机结合的路子,推动产业融合发展。要在优先发展旅游休闲、食品加工、生态养生等绿水青山内生性产业的同时,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和高科技产业等绿水青山外生性产业,促进两类产业之间的协同合作与交织融合,助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高端化、现代化水平,既让绿水青山内生性产业扩大市场,又为绿水青山外生性产业带来品牌效应和辐射效应,让两类产业实现共建共赢。

补强基础设施,健全转化机制

实现“两山”成功转化,改革创新是保障。习近平总书记2015年11月27日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指出:“要通过改革创新,让贫困地区的土地、劳动力、资产、自然风光等要素活起来,让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让绿水青山变金山银山,带动贫困人口增收。”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一重要论述凸显了地方政府在实现“两山”转化过程中的重大责任和重要作用。一是要加大基础设施投资力度。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基础设施投资力度,既是缩小区域发展不平衡的重要手段,也是促进“两山”转化的重要措施。事实上,一个地区如果缺少良好的基础设施支撑,绿水青山只能成为无人问津的世外桃源,再好的生态资源也无法转化为社会财富。相反,良好的基础设施能够助推拥有绿水青山的地区实现加快发展。各地必须持续加大对经济落后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尤其要加大新型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拉近拥有绿水青山的欠发达地区与经济发达地区的距离,引导人才、技术、产业的流入,推动欠发达地区的生态产品更好走向市场。二是要培育和建立绿色产权交易机制。建立绿水青山的产权制度、维护制度和交易制度,从制度上解决生态资源管理权责不清、所有权人不明等问题。通过建立绿水青山价值评估核算机制,将生态产品价值进行货币化计量,为实现生态产品价值提供客观参考依据。通过培育生态产品市场交易体系,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探索生态产品市场化路径,实现绿水青山的市场价值。通过引进绿色投资机构,带动社会资本参与环境权益开发经营,破解区域生态优势向现实经济优势转化的瓶颈。通过加大绿色交易市场金融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和个人依法依规开展水权、用能权抵押等绿色信贷业务,激发绿色交易市场活力。三是要完善生态产品补偿监督机制。要按照“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建立起系统完善的生态补偿机制。对于某些承担重大生态职能的生态保护区、国家公园等生态脆弱区或不宜大规模开发的地区,要规范并加强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特别是要积极探索跨区域、跨流域的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激发生态保护的积极性。要建立并完善生态资源产权主体行为的监督制度体系,避免绿水青山产权主体被侵害或者产权被滥用。

培育生态文明意识,激发群众广泛参与

拓宽“两山”转化路径,群众广泛参与是根本。人民群众作为“两山”转化的行动主体和实践归宿,必须成为绿色发展的真正参与者和受益者。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中心地位和主体作用,强调“生态文明是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事业,要把建设美丽中国转化为全体人民自觉行动”。要形成“两山”转化的广泛认同。没有发展,就无法聚集起绿色转型的经济力量;忽视保护,就会失去动能转换的生态依托。如果在“两山”转化过程中不能激发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主动性积极性,人民群众就有可能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局外人”。要从宣传引导、参与程序、细则规范、社会舆论等维度,引导人民群众主动参与到“两山”转化过程中来。要充分运用“两山”转化的典型案例引导群众认识到“两山”转化不仅必要而且可行,认识到“两山”转化是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事业。要激发群众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不仅是“两山”转化的需求主体,也是“两山”转化的行动主体。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两山”转化中的首创精神,激发蕴藏在人民群众之中的不竭力量,调动人民群众参与“两山”转化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动性。要通过法律法规政策保障企业、团体、个人的合法生态权益,激发人民群众的环保热情,形成人人关注、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各类环保公益团体的群众性作用,保障公众能够积极投身到生态文明建设中。要健全公众舆论监督机制,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支持公众和环保团体有序参与、有序保护、有序维权。要实现绿色成果共享。要将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置于“两山”转化的首位,为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条件。要在“两山”转化过程中充分发挥集体经济组织作用,通过建立农业合作社主导或者参与生态产品的生产经营,积极构建生态产品收益的分红模式,激发农民参与“两山”转化的积极性。要鼓励村民和企业建立生态产业股权收益分享机制,将生态产业的盈利通过分红等方式分配给村民,给村民带来持久的收入。要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利,确保“两山”转化过程中实现好、平衡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经济利益和生态利益,使人民群众成为最大的受益者。

(此文刊发在《陕西日报》(2024年4月2日),作者系宝鸡文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陕西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宝鸡基地)主任刘晓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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